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关键因素的确定
发布时间:2021-12-23 13:22:35 来源:长沙楚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614

根据ISO50003:2021,影响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的主要因素是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年度综合能耗、能源种类数量和主要能源使用数量。


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的确定

1.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类别

根据ISO  50003:2021中A2.2条款要求,确定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的过程时,应考虑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人员。应首先考虑所有可能的人员,包括所有固定、全职、临时和兼职人员,同时还应考虑影响能源绩效或能源绩效改进的承包商或外部服务供方。
2.兼职人员
根据实际工作的小时数,兼职人员的数量可以减少或增加,并换算成等效的全职人员数量,可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核算:
等效的全职人员数量=工作小时数/8小时×兼职人员数量
3.倒班人员
如果运行的重要部分是倒班的形式,且各班次之间活动类型与强度无重大区别,倒班员工的有效人员数量按如下的方法折算:
倒班的有效人员数量=(倒班的员工总人数)/(倒班班次-1)
4.类似或重复过程人员
当执行相似或重复过程的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占比较高时,允许在清晰合理并对每个企业应用一致的基础上,减少认证范围内的人员数量。确定类似或重复过程的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的理由和准则应保留文件化信息。


年度综合能耗的确定

组织宜根据以下全部原则,并按照GB/T 2589—2020的方法核算其年度综合能耗。

1.组织申请认证的能源管理体系的边界和范围内所有活动所消耗的能源,围绕所确定的EnMS的范围和边界,组织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通常情况下包括:

用于拟认证产品的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的能源;拟认证产品的生产/服务提供过程中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拟认证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能源;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等。

2.能耗统计期为最近一个年度的综合能耗
根据拟认证组织所提交的认证申请书内容,确定其一个年度的综合能耗,确定方式包括:
对于持续稳定的生产企业,可确定为上一年度的综合能耗或申请前12个月的综合能耗;如企业能耗统计不能反映一个年度的状况或发生较大变化时,基于其现有状况预估其年度综合能耗。
3.应以标准煤耗的形式体现年度综合能耗
标准煤是计算能源总量的一种模拟的综合计算单位,我国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7000千卡,其计算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折标系数的确定
①有实测热值的企业,其折标系数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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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没有实测热值的企业,其折标系数可参考GB/T2589。
(2)综合能耗的确定
综合能耗=Σ(某种能源种类的消耗量×某种能源种类的折标准煤系数)
4.应遵循“谁消耗、谁统计”的原则
“谁消耗、谁统计”是能源统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谁”实际消耗了能源,不论其支出费用与否,就由“谁”统计。
5.不得重复计算综合能源消耗
在计算组织的综合能源消耗量时,不得重复计算。尤其要注意的是,耗能工质在进入企业后经加工转换获得的能量,在计算企业综合能耗时不再单独进行统计。

能源种类数量的确定

按照GB/T2589-2020标准、国家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种类按照其在自然界中存在的基本形态一般可分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耗能工质三大类:

一次能源,指在自然界现成存在的能源,主要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二次能源,指由一次能源加工转换而成的能源产品,主要包括:洗煤、焦炭、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外购热力、电力等;

耗能工质,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主要包括:新水、软化水、除氧水、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二氧化碳、乙炔、电石等。


主要能源使用数量的确定

主要能源使用数量从拟认证组织的能源评审中获得。认证机构在确定主要能源使用数量时,首先应获取组织主要能源使用确定的准则,即何为能源消耗量大和/或何为在能源绩效改进方面存在较大潜力。

主要能源使用可基于组织的不同层面进行识别和确认,例如:设施(仓库、车间、办公室等)、设备(电机、锅炉等)、过程或系统(照明、蒸汽、运输、电解、电机驱动等)。

以上内容主要围绕用能形式、节能措施等进行划分,在不同行业和企业中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其不同的表现形式、管理要求进行确定(如进行细分或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