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ISO50003:2021,影响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的主要因素是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年度综合能耗、能源种类数量和主要能源使用数量。 一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的确定 1.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类别 二年度综合能耗的确定 组织宜根据以下全部原则,并按照GB/T 2589—2020的方法核算其年度综合能耗。 1.组织申请认证的能源管理体系的边界和范围内所有活动所消耗的能源,围绕所确定的EnMS的范围和边界,组织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通常情况下包括: 用于拟认证产品的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的能源;拟认证产品的生产/服务提供过程中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拟认证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能源;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等。 三能源种类数量的确定 按照GB/T2589-2020标准、国家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种类按照其在自然界中存在的基本形态一般可分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耗能工质三大类: 一次能源,指在自然界现成存在的能源,主要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二次能源,指由一次能源加工转换而成的能源产品,主要包括:洗煤、焦炭、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外购热力、电力等; 耗能工质,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主要包括:新水、软化水、除氧水、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二氧化碳、乙炔、电石等。 四主要能源使用数量的确定 主要能源使用数量从拟认证组织的能源评审中获得。认证机构在确定主要能源使用数量时,首先应获取组织主要能源使用确定的准则,即何为能源消耗量大和/或何为在能源绩效改进方面存在较大潜力。 主要能源使用可基于组织的不同层面进行识别和确认,例如:设施(仓库、车间、办公室等)、设备(电机、锅炉等)、过程或系统(照明、蒸汽、运输、电解、电机驱动等)。 以上内容主要围绕用能形式、节能措施等进行划分,在不同行业和企业中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其不同的表现形式、管理要求进行确定(如进行细分或组合)。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关键因素的确定